案例介紹:2012年2月衛先生與洪小姐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洪小姐將其所有的違約本市延安西路的1套房屋出讓給衛先生,房屋總價人民幣400萬元,合同首付款80萬,衛先生貸款280萬元,如衛先生無法獲得貸款或貸款不足的,由衛先生在交易過戶當日以現金不足,余款40萬元待交易過戶當天給付。因該年房屋價格變動加快,為防止洪小姐不賣房或衛先生不買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如一方違約,須根據合同總額的100%向對方……
案例介紹:2008年10月,張某與李某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約定,張某將其所有的一套房屋出讓給李某,房屋總價人民幣120萬元,合同首付款20萬,雙方約定于2008年11月底前至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過戶手續,如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的,須按未付房款的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并繼續履行合同直至交易完成。同時,合同約定李某通過貸款支付余款人民幣100萬元,如無法獲得貸款或貸款不足的,由李某在交易過戶當日以現金不足。合……
出租沒有產權證房屋的行為是否有效??案例介紹:2010年1月,某公司與王某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將其購買的發一處房屋租賃給王某使用,該房屋沒有房屋產權證。合同簽訂后,某公司將房屋交付給王某使用,王某則按月給付租金。2010年低,王某開始拖欠租金,經某公司催討仍不給付。2011年5月,某公司起訴王某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王某承擔違約責任。而王某抗辯稱房屋沒有產權證應屬于無效合同,不應給付租金,也不應承擔……
盲人張先生因不滿鄰居私搭亂建,影響自家的采光和通風,起訴要求鄰居排除妨礙。近日,經通州法院調解,鄰居表示會主動將擋光的建筑拆除。?張先生是位盲人,膝下無兒無女,長期依靠兄弟照顧。他和馬先生均住在通州區某小區的一層,兩個單元樓門中間有1.5米的間隔,屬于公共空地。?馬先生在此地建設一石棉瓦棚房,致使張先生家的廚房窗戶被遮擋,影響采光和通風。社區居委會組織調解被馬先生拒絕,張先生無奈之下告上法庭,要求……
「案情」?原告蔣某向被告上饒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購得一套位于五樓的商品房,該套商品房的廚房間,按原先設計屬衛生間;樓房施工過程中,開發商按規定變更了當初的設計。施工結束后,開發商交付給業主的房屋,同單元二至五樓所有套房同一房間的地面上,按照廚房的排水要求,只預留了兩個小排水口;二至五樓的住戶,也均將其裝修成廚房;而同單元六樓套房內同一房間的地面上,卻多留了一個用于安放蹲坑或抽水馬桶的大排水口。原告……
???不滿鄰居自建房屋檐漏水,家住海淀區的張先生近日狀告鄰居孫先生,最終被海淀法院判決駁回。???原告張先生稱鄰家翻建房屋,一到雨季其南屋檐的水就流到自家北墻上,故起訴要求孫先生拆除部分屋檐并賠償損失。而孫先生自稱建房經過批準,張先生無權要求拆房,且房屋排水方向不會對鄰家北墻造成損害。???法庭經審理認為,2007年前后,張先生未取得相關部門審批手續,將自建房改建成1棟2層樓房;2009年前后,孫……
?一、案情及處理結果???原、被告系鄰居,均為各自居住房屋的產權人。2002年8月,被告在其房屋的輔助用房(該輔助用房用于廚房灶間使用)的平臺上搭建了面積為1平方米的小間,同年9月,原告以被告所搭建的小間影響其通風采光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被告拆除以排除妨礙。????經查明,被告在搭建小間時,未征得規劃行政部門的許可。同時還查明,原、被告的房屋在某市舊城區,此處房屋大都建成時間較早,房屋之間間距……
原告張尚成。被告西安鐵路局。被告咸陽市國土資源局秦都分局。被告中鐵十五局集團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原告張尚成訴稱:2005年12月起,三被告在與原告住宅相鄰的土地上修筑鐵路路基,三被告為了省錢,路基與原告住宅距離7米,且將大橋路基抬高兩米多,使原告住宅處于低洼,又無防水措施,每逢下雨,大水從橋上全部流入原告住宅,使原告11間房屋地基下沉出現裂縫,墻體松動,成為危房,由于被告在施工中堆土,致使原告住宅……
商品房什么時候算是交付使用?答:最高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1條明確規定,對房屋的轉移占有,視為房屋的交付使用。因此,人們常說的“交鑰匙”就算交付使用。所謂房屋的交付使用,就是房地產開發企業將已建成的房屋轉移給買房戶占有,其外在表現主要是將房屋的鑰匙交付給買房戶。但房屋的交付使用并不意味著房屋所有權的轉移。如果當事人僅約定了“房屋交付使用”的時間,而未明確約定……
商品房綜合驗收達標就意味著達到了交付條件嗎?????答:商品房綜合驗收達標與達到交付給買受人的條件兩者并不能劃等號。商品房建成以后,國家規定了強制性的驗收制度,只有經過驗收合格的商品房才能進入市場流通,這是為了切實保護好買受人的利益。有時候,買受人可以與開發商約定比綜合驗收達標更為嚴格的標準,比如說小區周圍的基礎設施、衛生環境要達到一種什么標準。經常有這樣案例發生,雖說小區的電、水通了但這是臨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