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辰榮上海房產律師歡迎您~

中介公司能否與委托方約定,如委托方不履行房屋買賣合同需向中介公司支付違約金?


首頁 >
房屋買賣 >
中介公司能否與委托方約定,如委托方不履行房屋買賣合同需向中介公司支付違約金?

案例介紹:

陳先生經某房地產中介公司介紹,看中了房屋一套。

中介公司遂與陳先生簽訂《委托書》寫明,陳先生給付購房定金人民幣5萬元,如“上家”房東接受定金后,陳先生不根據委托書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的,則已付定金“上家”沒收50%,即25000元,另50%由“上家”轉交中介公司作為陳先生的違約金。《委托書》簽訂后,陳先生交給中介公司5萬元,中介公司向上家通知了陳先生已給付定金的情況,“上家”承諾同意賣房。

但之后,陳先生反悔不愿意繼續購買房屋,并要求中介返還已付的5萬元定金。

律師分析:

中介公司與陳先生簽訂《委托書》確立了雙擊居間合同法律關系,根據《合同法》的規定,中介公司作為居間人的義務是如實向陳先生報告有關訂立房屋買賣合同的事項,并在促成合同成立后收取報酬,或者在合同未成立時收取從事居間活動必要費用。

而陳先生則應在中介公司促成合同成立后支付報酬,或者在合同未成立時給付中介公司從事居間活動必要費用。

但現雙方在委托書中約定如陳先生在“上家”承諾后,不依委托書履行,則已付定金上家沒收50%,即25000元,另50%由“上家”轉交中介公司作為陳先生的違約金,這樣的約定是無效的。

對于不履行房屋買賣合同的義務,是陳先生在房屋買賣過程中所應承擔的違約責任,不屬于居間合同調整的范疇,權利人應當是“上家”而不是中介公司,中介公司不能以此追究陳先生的違約責任。同樣,對于定金的返還,陳先生也不能向中介公司要求返還,其應當向“上家”主張權利。

審判結果:

法院駁回了陳先生的訴訟請求。

1、 房產繼承律師是一群有著豐富經驗的專職訴訟律師創建的網站,長期致力于對我國訴訟制度及訴訟技巧的研究與實踐,目的在于為涉及訴訟案件的委托人提供切實可行的法律幫助

2、 如有任何疑問,請理解與我們聯系,歡迎撥打免費咨詢熱線:021-51602957

本文對我有幫助?點擊【右下角】的菜單里的"分享"按鈕分享給你的朋友們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關文章

專業團隊,全面負責,值得信賴
上海房地產律師移動端指引添加微信紅色圖標
主站蜘蛛池模板: 西林县| 柯坪县| 岚皋县| 工布江达县| 潼南县| 绥中县| 马山县| 安塞县| 调兵山市| 富顺县| 冕宁县| 五峰| 滦南县| 托克托县| 盐城市| 江都市| 多伦县| 杭锦后旗| 临颍县| 吉水县| 岱山县| 普兰店市| 轮台县| 威信县| 武宣县| 乌拉特中旗| 宁城县| 湄潭县| 金华市| 祥云县| 即墨市| 葵青区| 安福县| 安多县| 吕梁市| 和林格尔县| 万州区| 凤庆县| 会宁县| 通州区| 英吉沙县|